问题 | 强奸罪坐牢了还要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坐牢了还要赔偿吗 在涉及到强奸罪的判刑之后,依法应需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若受害者提出此项请求,那么施害方就必须要对此予以满足。对于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损害,以及因此产生的身体损伤,施害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 同时,鉴于犯罪行为已经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当地司法机关除了对相关人员进行刑法制裁之外,还应对其经济损失进行适当的赔偿。对于那些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他们的财产在无法全额支付或被没收的情况下,首先应该优先用于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强奸罪坐牢也可以减刑吗 是的,被判犯有强奸罪名者可在狱中获得减刑机会。 首先,罪犯必须展现出积极的认罪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监禁法规,全力投入教育和改造活动;倘若在服刑期间确实展现出真诚的悔悟或实际的立功行为,依据监狱对其进行的考核评估,便可能获得相应的减刑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在涉及到强奸罪的判刑之后,依法应需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若受害者提出此项请求,那么施害方就必须要对此予以满足。对于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损害,以及因此产生的身体损伤,施害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 同时,鉴于犯罪行为已经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当地司法机关除了对相关人员进行刑法制裁之外,还应对其经济损失进行适当的赔偿。对于那些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他们的财产在无法全额支付或被没收的情况下,首先应该优先用于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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