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借款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借款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且无效民间借款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的步骤有哪些 1.仔细审查所签署的购房协议,以识别其中是否含有任何条款能够导致不公平对待或是表述不够明确之处。对于此类可能引发混淆或者误解的条款,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修订或加入详尽注解以便澄清含义; 2.确认交易方具备相关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从而保障您最终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益; 3.完成签署购房协议或者完成加盖公章的手续,以确保各项条款都已得到切实履行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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