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起诉需要的材料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劳动仲裁起诉需要的材料 六、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 一、用人单位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工,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应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证明。 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五、劳动争议发生的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情况的一切证据材料)。 六、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一、劳动仲裁起诉需要的材料
二、劳动仲裁起诉可以增加请求吗 六、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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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仲裁起诉可以增加请求吗 六、用人单位提供解决争议的 在劳动仲裁程序进行期间内,申请者有权依法对案件请求进行追加变更。当事人,即申请方可以于举证期限即将届满之时,向上诉机构提交申请,要求对案件请求进行补充和调整。若上诉机构经审核后认为此项补充与修改具有适当性且符合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应及时通知申请人的对立面,亦即是被申请人,并且为其提供相应的答辩期予以辩护。 然而,若被申请人被告知后主动声明放弃答辩期参与此案的讨论与辩论的机会时,则该行为仍被视为有效。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第四十五条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向法院提交其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其次,若遇到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情况,则必须事先准备并提交授予代理人权限的正式委托书。此外,对那些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员工而言,他们需要提交该份劳动合同以供查验;对于雇佣形式为固定期限、临时工作、季节性劳务以及农民轮流工作的人员,则需要提交相关文件来证实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那份雇佣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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