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办 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决定。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双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去民政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这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等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尽量先协商解决,走协议离婚既快又方便,还省钱不伤感情。 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就只能走诉讼离婚,但是在审理前法院会进行调解,接受法院的调解也是可以的,和协议离婚一样快而且调解书同判决书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一方不履行的时候可以直接拿着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两个孩子离婚可以都判给男方吗 在离异场景中,两个子女究竟能否全数判归男方所有,需依据事实情况进行细致判断。在此过程中,若出现如下所述情势的话,男方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子女归属问题: 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儿童,如男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下列几种状况中的任何一种,即可争取到子女抚养权: (1)女方身患持久且不易治愈的法定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生理疾病,使得子女难以适应与之共同生活; (2)虽然具备抚养能力但却不积极履行抚养责任,同时,甲方提出了子女应随他共同度日的请求; (3)由于出现其他诸多因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跟随乙方一同生活。 其次,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儿童,倘若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自身具备下列所述状况任意一项,则同样有机会赢得子女的抚养权: (1)已经实施永久性节育措施,或者因为其他缘故导致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自幼即追随男方一起生活,若突然变更生活环境将极不利于孩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3)男方无其他子嗣,然而乙方却拥有不止一个子女; (4)子女自小受男方照顾,此种经历有助于他们的成长,然而乙方却患有长期无法根除的法定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生理疾病,并且存在其他不利因素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