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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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地区转移接续是指在公民个人事务跨越两个以上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时,由原地区公民事务部门将公民的个人事务材料转移至目标地区公民事务部门,由目标地区公民事务部门接续处理公民的个人事务。 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法律解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法律基础: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 2. 申请条件:申请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公民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在目标地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地、未被限制人身自由、没有未决刑事案件等。 3. 材料要求:公民申请跨地区转移接续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公证书等个人事务材料。 4. 手续办理:跨地区转移接续需要由原地公民事务部门向目标地公民事务部门申请并转移个人事务材料。目标地公民事务部门接到材料后,应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履行相关程序。 5. 时间限制: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办理时间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于超时未办理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总之,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的实施,旨在方便公民跨地区办理个人事务,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实际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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