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被刑事拘留能取保候审吗 在面临刑事拘留之际,仍然有可能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然而这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 其中包括了犯罪性质较为轻微,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或者是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的情况等等。 然而,最终能否成功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还需由负责案件审理的司法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和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刑事拘留三天判刑的可能性大吗 关于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是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判决,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情节。 通常来讲,公安部门对罪行正在发展或违法程度严重的嫌疑人或罪犯,若有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有权依法进行拘留: 1、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正在筹划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动结束后立刻被察觉的; 2、遭遇受害者或目击者当众指控其涉及犯罪的; 3、在个人生活环境中或者住所内被搜寻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人试图自杀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者藏身于逃亡途中的;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6、未声称真实姓名以及住址,身份情况难以确定的; 7、具有逃窜犯罪、多次犯罪及成群结队犯罪等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小孩谁管辖 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性措施之一。当涉案人员拥有未成年子女时,关于孩子的监护权及归属问题,通常应遵守如下规定与原则:首先,在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孩子的其他近亲长辈,例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以承担起临时监护责任;其次,若无适当的近亲长辈存在,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将依据法律规定,履行临时监护义务。然而,具体的管辖权以及安排方式,将会全面考虑到孩子的个人意愿、亲属的抚养能力、家庭环境等诸多因素。法律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为其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在刑事拘留情况下,嫌疑人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需符合条件,如犯罪轻微,可能被判轻刑或附加刑;或因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等情况,取保候审不致重大社会危害。是否批准,由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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