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限满能释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羁押期限满能释放吗 看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二、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延迟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羁押期限满能取保候审吗 当受审个体所涉嫌疑阶段终结时,可通过申请予以保释等待审判。保释等候审讯制度亦称待审保释制度,是指侦查、检察及审判等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受到刑事指控但尚未被正式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预防其逃脱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保释等候审讯: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保释等候审讯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的情形;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保释等候审讯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的情形; (4)受审个体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采取保释等候审讯的情况。保释等候审讯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因此,当受审个体所涉嫌疑阶段终结时,可通过申请予以保释等待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须视实际情况而定:首先,若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羁押,而相关案件却未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第一审和第二审等各阶段,按期完成处理的这种情况下,对于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依法予以释放;其次,若需进一步查证事实真相或者进行审理工作,则可适当延长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