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我国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犯罪预备处罚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我国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关于未遂犯罪之量刑问题,事实上主要依据为该类型罪行执行完毕形态所适用的量刑标准,与已完成罪行参照对比后有条件地减轻或减少处罚力度。 值得强调的是,此处法律条文所述"减轻"或“从轻”并非绝对必须执行,其具体执行与否取决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及其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司法裁判人员将依据个案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决策。 进一步说明,“从轻惩罚”与“减轻处罚”处于不同层次上,后者相较于前者更为宽松。 同样地,这一裁判决定亦需依据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除此之外,对于受未成年、首次犯罪、过失犯罪、被诱骗犯罪影响的未遂犯罪行为,若情节较为轻微,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性并不重大,并且罪犯和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充分合法的民事赔偿协定并确实得以履行,那么此类案件亦有可能在检察机关阶段得以作出不起诉处理。 然而,即便如此,仍然需要采取其他一些必要的惩戒措施,例如进行严肃的训示,责令罪犯认错悔过,以及赔礼道歉等多种形式的处罚手法。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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