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无效情形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务合同无效情形 具体情形是: 一、合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并且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二、合同是当事人的虚假意思表示。 三、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五、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劳务合同无续签是否视同解除 当劳务合同行将到期之时,其并非被解除,而是自然终止。 具体来说,合同的解除旨在在协议有效期之内,结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然而,若劳动合同在期满之后未能续签,那么此举并不视作劳动合同已被解除,尽管雇佣单位需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经济赔偿。 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当事人均可行使解除权: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截止前,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地表达或者通过自身行动表现出不再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 一方当事人逾期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促仍在合理期限内未予履行; 一方当事人因延误履行债务或存在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具体情况如下所述:首先,若该份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缔结并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事后认可;其次,倘若此份合同乃双方当事人在主观上的虚伪意思表示;再者,如果这份合同违反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此外,若该合同背离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最后,若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从而对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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