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一方去世房子怎么办过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父母一方去世房子怎么办过户 父母一方去世后,具体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相关手续:其一、继承公证;其二、房屋测绘;其三、继承登记;其四、按照相关规定递交其他材料,完成过户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父母一方去世财产都给孩子,如何合法继承 当父母其中一位离世后,其子女应对其财产按以下顺位进行法定继承: 首先,若逝者生前已订立有效遗嘱或存在遗赠协议,应优先按照遗嘱或遗赠内容处理财产继承事宜; 其次,倘若未曾设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亦不存在遗赠协议,则去世方的合法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将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共同参与遗产分配,并在此基础上对遗产进行合理分割。在此过程中,子女仅能获得属于自身份额的遗产,其余部分则由配偶及父母依法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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