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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是当天算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是当天算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自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而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在计算刑事拘留的期限时,通常会将当天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存在依法折抵刑期的特殊情形,如被判处罚金管制的罪犯,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两天;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罪犯,羁押一日则可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规定的刑事拘留期限从实施措施之日起算,当天算入期限。这是公检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值得注意的是,特定情况下羁押可折抵刑期,如罚金管制的罪犯羁押一日折抵两日刑期,而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二、被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会怎样

当刑事拘留转化为逮捕之后,通常情况下会紧接着被判处刑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从刑事拘留之后被批准逮捕就一定会受到法院审判并处以刑事惩罚。

因为在这一过程中还存在着另一重要环节——审查起诉。

在这个阶段里,有可能产生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以及酌定不起诉三大分类结果。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刑事拘留律师见面需要什么

在罪犯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期间,律师介入会见时需随身携带以下必要证件:资深律师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由委托人或法律援助机构所出具的正式委托授权书。当律师在与看守所内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接洽访问时,必须主动向负责监管的看守所提交上述证件供其审查核实。看守所有责任在收到这些文件后立即着手安排会面事宜,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在会面过程中,律师应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传播任何违法规制物、严禁施加任何干扰因素影响事件调查工作的正常推进。此外,律师还有权利通过与嫌疑人、被告人的会面了解到案情详情,并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代为申诉及控告等全方位法律服务。

法律规定的刑事拘留期限从实施措施之日起算,当天算入期限。这是公检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值得注意的是,特定情况下羁押可折抵刑期,如罚金管制的罪犯羁押一日折抵两日刑期,而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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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6: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