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如果出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法规条款中所明确指出,在医院因医疗事故引发的损失理赔问题上,应当遵循以下赔偿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应以患者遭受的人身损害治疗过程中所消耗的实际医疗花费为主体进行计算; 其次是误工费用部分,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患方,应参照其因误工而导致的固定收入进行相应的扣减后予以确定; 再者是住院伙食补助费用,这一项则需要参考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进行核算; 此外,陪护费用、残疾生活补助费用、残疾用具费用、丧葬费用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等各项费用,均需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进行具体计算; 最后,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也需要按照患者实际所需的交通和住宿费用,以及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年平均生活费为基础进行合理的估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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