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医疗损害的诉讼案件,其诉讼费用主要涵盖了如下方面: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 其次是申请费;并包含证人、鉴定人员以及相似于以上两类人员在人民法院所指定日期赴法庭参与庭审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用及相应的误工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中的案件受理费将依照如下之标准予以精确计算: 若总计金额未超出人民币1万元,则每件案件需缴纳50元;当总数额高于1万元但低于或者等于10万元时,应参考2.5%的比例进行缴纳;若总计金额介乎于10万元与20万元之间,对应比例即为2%;若总计金额超过20万元而不足50万元者,须按照1.5%的比例缴纳;倘若总计金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但低于或等于100万元,所需缴纳之比例则调整为1%;同时,在此之上的总计金额,则继续沿用上述已经定义过的比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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