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1.根据犯罪情节在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下; 2.涉嫌犯有严重罪行,且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如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他人或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情况; 3.若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其本人及其他人员产生潜在的威胁; 4.一旦案件的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并未得到完全解决,此时也适宜推行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以后还要坐牢吗 在解除取保候审程序之后,如经法院审判裁定当事人有罪,对于被判以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刑罚的情况下,仍须服刑入狱。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以及可以独立实施附加刑的; 同样也是对那些预计会因犯罪行为而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且其采取取保候审方法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依法提供取保候审的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限多少年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至上不能超出十二个月这一界限。在这段时间内,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不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地区;而一旦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任何变动,其本人则须于二十四小时之内立即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期满之际,负责事件处理的办案机关应及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若办案机关认为仍有必要继续展开侦查、提起公诉或进行审判程序,那么他们就应该在期限届满之前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我国法规规定,以下情况可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判管制、拘役等;可能判有期以上但取保不危害他人社会;身患重病、孕乳期或生活无法自理;羁押期满案件未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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