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共犯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共犯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处所谓的“共同犯罪”,即基于对他人正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这一事实的明确知晓并存在故意,采取提供帮助或进行教唆等方式来参与其中。 在司法实践中,若共同犯罪行为人在危险驾驶过程中具有关键影响力,便可能遭受刑事追责。 例如,故意任他人在酗酒后驾驶车辆,或策划、威胁他人醉酒驾车等行为,均属于此类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危险驾驶共同犯罪者,明知他人危险驾驶而故意协助或教唆,将承担法律责任。 在司法中,若其行为对危险驾驶有关键影响,将面临刑事追究。 如纵容酒驾、策划或胁迫他人醉驾,均属此列。 二、危险驾驶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关于危险驾驶罪既遂的现行法律裁定标准: 针对该犯罪行为,法院有权对被告判处拘役刑罚,同时附带罚金处罚。 在此类案件中,被告人主观意愿属于故意犯罪。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其他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高速竞技活动,导致情节严重的; 或当驾驶员处于醉酒状态时仍然驾驶机动车的; 甚至于驾驶校车或是进行旅客运输,且严重超出额定乘客人数,或是以违反法规规定的高速度行驶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罪过大吗 针对危险驾驶行为这一罪名,它被视为一种较高危害性的刑事犯罪类型。就司法裁量而言,如何准确量化此类犯罪的责任程度,需要依照许多特定因素展开分析与判断。如所述之血液内酒精浓度的多寡、驾驶行为产生的潜在风险等级(如是否存在追逐竞驶、车辆超速程度、有无引发交通事故发生等等)以及驾驶现场环境等因素。通常情况下,若相关行为未对社会公众产生严重损害或威慑效果,则法律对该类犯罪行径的惩罚往往相对轻微,多以拘役为主,同时还将剥夺罪犯特权,处以罚金作为惩戒。然而,倘若此类行为导致了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额财产损失等恶劣后果,那么罪犯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总的来说,对于危险驾驶罪的责任程度,我们不能简单地进行一刀切式的评价,而是应该依据每一个具体事件的实际情况和情节,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评估。 构成危险驾驶共同犯罪者,明知他人危险驾驶而故意协助或教唆,将承担法律责任。 在司法中,若其行为对危险驾驶有关键影响,将面临刑事追究。 如纵容酒驾、策划或胁迫他人醉驾,均属此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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