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和房产证必须两证合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土地证和房产证必须两证合一吗 是的。 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和地产的管理,并且发放房地产权证书,因为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权利主体必须一致,即拥有了房产证就会有该房产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二、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以写不同的名字吗 说明一点,尽管土地证与房产证持有人为同一人,但是证件上显示的姓名并不相同,遇到这种情况时,您需要前往本地的土地管理局或者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证件更正(特别关注哪些地方出现错误,及时纠正)。 同时,您还需查看户口簿上是否存在曾用姓名,这将有助于证明两者确实属于同一人。若是户口簿上无法明确体现,则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证明文件以替换现有证件。若事实并非如此,建议您向国内资源管理局进行变更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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