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取保候审的对象是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不予取保候审的对象是谁 对于以下几类人士,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累犯和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这主要是由于此类人员再次犯罪的风险相对较高,对社会造成的可能威胁性也较大。 其次是那些试图通过自伤或自残方式来逃避司法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他们的此种行为显示出他们强烈的逃避法律制裁的意愿,因此很难确保他们在获得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从相关规定。 最后,涉及到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类型的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比如典型的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由于这些犯罪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不能轻易地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对无权获得保释的情形进行阐述如下: 首先,对于患上严重病症、日常生活无法自主料理,或者是已经怀孕或者正处在哺乳期内,以待抚养的母亲来说,若决定采用保释的方式将其看押,将会产生社会安全风险。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未能提供担保人作为他们的保障,或者未能支付相应的保释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不批准取保候审对象包括:累犯、犯罪团伙主犯(再犯风险高、威胁大);自伤自残逃避调查的嫌疑人(逃避法律意图强);及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重案被告人,因其性质恶劣、危害大,不宜轻易取保。 四、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依照我国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符合下列特定情形者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首先,累犯是指因犯有故意犯罪行为而被判处法定惩罚的罪犯,他们在刑罚得以执行或赦免之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再度构成犯罪。其次,对犯罪团伙的主要领导者而言,他们被视为是组织并引领犯罪团伙实施违法活动的首要分子。再者,采用自残或自我伤害方式逃避公安机关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员亦不被允许申请取保候审。此外,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同样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最后,如果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严重,且可能面临重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也难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在做出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决定时,有关部门会全面权衡事例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险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不批准取保候审对象包括:累犯、犯罪团伙主犯(再犯风险高、威胁大);自伤自残逃避调查的嫌疑人(逃避法律意图强);及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重案被告人,因其性质恶劣、危害大,不宜轻易取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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