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怎么可以夫妻二人经济分开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结婚后怎么可以夫妻二人经济分开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方式原则上应平均划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具体的操作方式: (1)实体分割,即若财产具备实体可分割性且不影响其使用效益及功能的基础之上,将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夫妻双方按照所占有的比例获得各自所得的财产权益; (2)价格分割,即当共有物品属于不可直接分割的类型时,可通过出售或拍卖的形式来实现财产分割的目的,并由夫妻双方依据出售或拍卖所得的现金金额进行权属划分; (3)价值补偿,即在财产归属不能明确分割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取得该财产,并根据该财产的价值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物质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结婚后怎么迁户口 在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之后,想要迁移户口应当按照以下严谨细致的步骤进行: 首先,您需要前往拟迁入地区域内的公安部门办理一张户口准予迁入的审批表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其次,撰写并提交一份正式而明确的书面请求至迁入地所在的村委会、派出所以及公安机关,阐述自己的落户需求; 接下来,您需要再次前往迁入地所在的公安机关的办证大厅,将所有相关资料递交给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审查; 然后,您需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最后,您可以顺利地在迁入地的派出所完成户口登记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迁户口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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