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期限限制吗 |
分类 | 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 |
解答 |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期限限制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有其明确的有效期。 通常情况下,该有效期被设定为五十周年。 具体而言,对于自然人所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其保护期限可以持续至本人终身及其死亡之后五十年内,且截止于该人去世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最后一天。 而对于法人或其它机构所有的软件著作权,除非有特别规定,其一般的截止日期通常设定在软件首次公开发行之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最后一天。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怎么做 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的相关事宜,申请人自行办理也是可行的选择之一,亦可委托代理机构协助办理相应的手续。 其次,对于申请人而言,务必保留所有提交的申请文件备份,以便在急需进行补充修正程序时,仍能确保这些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得以维护。 《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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