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意外保险怎么报销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工伤意外保险怎么报销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三天内上报工伤快报(职工康复出院)→凭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发票、出入院证明、清单填制相应的审批表→工伤、生育科制拨付单→由单位经办人到财务科划款。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5、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 街道、乡镇政府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民政部门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在校读书证明。 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供养子女,应出具领养公证书等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伤意外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结合特定情况下的赔偿计算方法,我们提供了以下关于不同等级工伤事故所对应的陪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受害者本人薪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受害者本人薪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受害者本人薪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受害者本人薪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受害者本人薪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受害者本人薪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受害者本人薪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受害者本人薪资×75%(备注: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受害者本人薪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受害者本人薪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受害者本人薪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受害者本人薪资×60%(注明:若该劳动者确实因无法安排工作而需由用人单位来发放伤残津贴时,其所领取的津贴金额需保证不低于当地区域的最低工资水平,如有不足之处,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补充)。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受害者本人薪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受害者本人薪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受害者本人薪资×9个月; (4)十级伤残=受害者本人薪资×7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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