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子一个户头值多少钱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房子一个户头值多少钱 本方案并无固定的衡量标准,而是依据地方的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具体的环境因素进行调整及综合考量。具体的补偿金额需参照相应的拆迁规则进行确定。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公司通常会依照既定的法规与程序向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特定的拆迁人员支付多种形式的补偿费用。这些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被征用房屋所有者的房屋补偿费,这是为了弥补其在被征用后的经济损失,该补偿额度将根据被征用房的构造和损耗程度进行计算,然后再结合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总计; (2)关于租屋或寻求替代性住房期间的临时周转补偿费,这主要是为了缓解被征收户主在租赁或寻觅新居所所面临的不便,根据临时生活条件及其家庭成员人数,我们将按月度进行补贴发放; (3)对于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甚至主动放弃部分权益迁往城乡以外或拆迁安置单位的被征收者,我们也有相应的表彰奖励措施,让他们能享受额外的拆迁费用优惠。该补偿方案的执行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予以明确,并要求各社区单位严格遵照实施,不得擅自更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房子一平方赔多少钱 1、依据本项法规,拆迁方有义务对涉及拆迁范围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者予以赔偿。 对于未经允许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以及超过法定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将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 但是如果被拆除了那些在合法期限内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按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针对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提供两种选择供被拆迁者考虑: 货币补偿或是房屋产权置换。 3、在货币补偿的环节中,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用途和建筑面积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参照房地产市场上的评估价格来确定最后的补偿金额。 这一部分的详细操作流程,需要由所在的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的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4、关于拆迁非公益性用途的不动产所附带的附属物的问题,如该附属物不作为产权调换的内容,那么将会由拆迁方给予货币的补偿。 5、如果是属于拆迁公益事业机构的房屋,拆迁方应当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的规定,重新加以建设,或者直接给予货币赔偿。 6、在涉及到拆迁租赁房屋的情况下,若被拆迁的人和承租人已经解除了租赁关系,或是被拆迁人已经对承租人进行了妥善安置,则拆迁方应对被拆迁人给予相应的赔偿。 7、拆迁方有义务为拆迁安置提供符合我国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 8、在处理那些所有权不明确的房屋时,拆迁方需先提出补偿安置方案,并上报至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再行实施拆迁工作。 在此之前,拆迁方必须就被拆迁房屋的各项事宜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9、对于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应按照有关担保的法律法规进行拆迁。 10、拆迁方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是房产租赁人提供搬迁补助费用。 同时,在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租赁人自行解决住房的,拆迁方还须支付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 若被拆迁人或租赁人使用拆迁方提供的周转房,则无需支付额外的临时安置补助。 11、拆迁方不能擅自延长过渡期限,他们应当确保周转房的使用者能够按时腾空并归还周转房。 在因拆迁方责任导致过渡期限延长的情况下,对自己安排住宿的被拆迁人和租赁人,应从逾期月份起开始增加临时安置补助; 而对使用周转房的人,同样是从逾期月份起应发放临时安置补助。 12、由于拆迁非住宅类房屋产生了停工或停业现象的话,拆迁方应给予适当的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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