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构成以及量刑有哪些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拘禁罪构成以及量刑有哪些标准 非法拘禁罪乃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的犯罪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为以诸如拘禁、禁闭或其它强制性的方式,非法地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要成立非法拘禁罪,通常需同时满足以下几点: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对他人进行拘禁的行为,即对他人的身体活动自由施加了限制; 其次,该拘禁行为必须是非法的,缺乏法律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最后,拘禁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拘禁时间较长、手段残忍恶劣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系严重侵犯人身自由之犯罪行为,其表现形式为通过拘禁、禁闭等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自由。 成立此罪需满足:首先,侵犯的客体必须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 其次,行为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客观行为; 再者,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以剥夺他人自由为目的。 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完整构成要件。 二、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我们将从四个不同层面来探讨和阐释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素: 首先是客观要件,这是该罪名在法律层面的关键标志之一。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讨论它所指向的客体——即人类的人身自由权利; 再次,关于主体因素的探究,其涉及到非法拘禁罪所允许的实施者范围,既包括国家公务人员,也覆盖了广大普通公众,只要他们符合法定年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最后,我们将把目光聚焦于非法拘禁罪的主观方面,展现出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最终目标的明确意愿。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的持续犯罪怎么判 对非法拘禁罪实施的延续性犯罪,量刑的时候需要紧密结合拘禁的时间、所运用的手法以及可能导致的后果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全面的考量。假设非法拘禁的行为存在并一再发生,那么拘禁的时限愈长,定罪和量刑的标准也往往是更为严格和严厉的。一般情况下,违反法律规定的拘禁他人或通过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惩罚。如果涉及到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会受到更重的处罚。倘若导致他人重伤,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而如果致人死亡,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对于此类持续的非法拘禁犯罪,若拘禁时间过长、手法残忍且恶劣、给被害人带来了严重的身心伤害等严重情节的,在确定最终的量刑范围内将会采取加重处罚的措施。然而,所有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事例的具体客观事实与证据,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平合理的裁决。 非法拘禁罪,系严重侵犯人身自由之犯罪行为,其表现形式为通过拘禁、禁闭等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自由。 成立此罪需满足:首先,侵犯的客体必须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 其次,行为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客观行为; 再者,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以剥夺他人自由为目的。 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完整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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