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在还贷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正在还贷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吗 在尚未偿还全部房屋贷款之前,是无法进行房产证增加署名的操作的,原因在于此时房产证仍然处于抵押状态。为了能够进行增名,必须首先偿还所有的贷款,然后前往银行完成房产证的解除抵押手续,这样才具备了对房产证进行增名操作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都需要经过依法的登记程序,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反之,如果没有经过登记,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况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正在还贷款的房子能卖吗 尚未结清贷款的房屋无法对外销售。 根据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必须确保房产无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查封状况。 若房产存在任何类型的抵押或者查封情况,则房地产管理部门无法予以过户审批。 因此,如欲出售贷款中的房产,首要任务便是偿清剩余贷款,随后解除抵押权登记,方可实现过户交易。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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