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如何拒绝支付赔偿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工伤保险如何拒绝支付赔偿 以下情形出现时,雇主有权利决定拒绝或中断给予工人因工伤所产生之赔偿请求: 首先,若劳动者未能投保工伤险或其与工伤保险相关的附属关系尚未建立; 其次,若劳动工伤事故鉴定机构宣布该工伤事故不予以认定;接下来,如果劳动者在超过保险有效期后申请首次工伤认定; 再者,若劳动者蓄意自我伤害或自我毁灭; 此外,当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逃避医疗救治或未按照规定进行治疗; 最后,若劳动者拒绝接受工伤鉴定或在工伤鉴定过程中表现出不合作态度;以及,属于生活无保障及监护人义务负担范畴之外的会计师、律师、医生、教师等非职业人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工伤认定结果申请复查;工伤认定结果确认后,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将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工伤待遇期工资和限定期内的生活费等费用及时支付到位。 二、工伤保险如何理赔 在您的单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我们法律规定了相关责任方应在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随后,还将进行能力鉴定环节,这是通过广泛采纳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与手段,以明确评估劳动者所受到的劳动功能障碍及其影响程度以及其生活中的自理障碍程度。 在完成工伤认定及能力鉴定之后,只要正常提交申请,就有可能符合资格并获得由工伤保险提供的相应补偿。 相关的补偿标准会依据伤者受损的严重程度予以分级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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