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事故对方起诉是保险公司处理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
解答 |
一、车事故对方起诉是保险公司处理吗 在遭遇交通意外之后,对方可能会提起法律诉讼,而这通常牵涉到保险公司的份额。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受害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所遭受的损失,保险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赔偿义务。一旦被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引发交通事故,给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是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有责任直接向受害者支付相应赔款。在面临法律诉讼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会以车主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庭审,并依据保险合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二、车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关于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的处理策略如下: 首先,由保险公司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充分赔付; 如若存在不足部分,则应由负全部责任的一方进行补充赔偿。 对于赔偿事宜存在争议时,您可向交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其次,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无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反之,若有确凿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则应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而在机动车一方并无过错的情况下,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百分之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