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被告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民事纠纷被告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民事纷争这个领域内,通常并没有所谓的“取保候审”这一概念。相反地,取保候审往往被运用于刑事案件中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做出的处理。在民事纷争这样的情境下,各方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被赋予了同等的地位,他们主要依赖于诸如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彼此之间的争议和分歧,因此并不存在涉及到犯罪行为,从而需要采用取保候审这类刑事强制措施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民事纠纷中,“取保候审”并不适用,这是刑事案件中针对嫌疑人的措施。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地位平等,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争议。由于不涉及犯罪,无需采取刑事强制手段,如取保候审。 二、民事纠纷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在被执行人无力偿债且无可执行财产的情形下,如果经查明属实,那么法院有权暂时终止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具备了可供执行财产后再重新启动,基于法律意义上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皆须严格遵循,若有一方遭到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样地,也允许审判员将案件移交至执行员进行处理。 同时,对于经过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有任何一方未履行责任,他方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然接受该项申请的人民法院亦需积极执行此规定。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公证债权文书确实存在错误,则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该裁定书送达到包括双方当事人及公证机关在内的各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三、民事纠纷被告不出庭怎么判 在涉及民事纷争的事例中,倘若被告无法亲身出席法庭聆听诉讼程序,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与规章制度做出相应的缺席裁判。然而,实际的裁决内容将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变数。法院将会全面审核整件事情的事实依据与确凿证据,还会详尽分析原告提出的诉求及其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一旦证据确凿,事实清晰无遗,法院很可能会赞成原告的所有请求。不过,假如案情的事实部分存有疑点,或者被告具有充分的不得已的原因而不能亲自到场参加审判,那么法院便有可能采取别的措施,例如延后审理日期、或者再次对被告发出传票等等。另外,缺席裁判并不是说被告已经丢掉了他的上诉权。被告仍然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最终的判决结果依然要视乎每个案件的个性化状况分别论断。假如您正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此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 在民事纠纷中,“取保候审”并不适用,这是刑事案件中针对嫌疑人的措施。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地位平等,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争议。由于不涉及犯罪,无需采取刑事强制手段,如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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