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条件如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条件如何规定 本罪是典型的行为犯例,只要辩护人有实际的毁灭证据的作为,便在理论和法律意义上都构成该犯罪行为。 而在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上,须以故意为之为必要条件,即明确知道所涉及的是国家机关的公文文件,却仍坚决决定予以摧毁。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修订的刑法对于构成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且圆满完成犯罪行为的罪犯的定罪量刑规定如下: 首先,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罪犯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 其次,若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三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是典型的行为犯例,只要辩护人有实际的毁灭证据的作为,便在理论和法律意义上都构成该犯罪行为。 而在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上,须以故意为之为必要条件,即明确知道所涉及的是国家机关的公文文件,却仍坚决决定予以摧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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