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尾保险不赔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被追尾保险不赔怎么办 1.作为保险代理或经办人员,他们往往具备更为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处理相关事务的实践经验,因此他们的斡旋有时候的确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 2.我们需要了解到,虽然金杯银杯不如众人的好评,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无论是理赔服务还是客户投诉处理,都是非常重视的方面。投诉考核恰恰是理赔工作的关键评估指标之一,保险公司一旦接收到客户的投诉,就必须进行立案调查并持续追踪处理情况。理赔经办人员同样会对投诉感到担忧,因为有效的投诉与他们的收入息息相关,没有人愿意看到自己的努力与金钱无关。 3.当投诉无法通过前述途径解决时,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向当地的银保监机构提出投诉。银保监是保险公司的直接监管部门,每年都会对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理赔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同时还会将排名公之于众。保险公司一旦收到来自银保监的投诉函件,必定会高度重视,这绝非是可以随意丢弃在垃圾桶里的事情,而是必须严肃对待,并且需要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案件处理过程及结论。如果年度投诉排名不佳,那么保险公司不仅会在监管部门留下不良记录,而且还可能影响其业务拓展,进而对整个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如果上述三种方式均未能取得理想的维权成果,那么法院诉讼无疑是被保险人的最后一道防线。 《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履行赔偿责任。” 二、被追尾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发生被追尾事件时,如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各方当事人并无异议,则驾驶全责方须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申报并获得赔偿。 通常情况下,当汽车追尾事件发生后,后车需承担全部责任,理赔事宜则将由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及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标准履行相应赔偿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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