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未遂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犯罪未遂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判 犯罪未遂,即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但却因外界因素或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现犯罪目的的情形。 对于犯罪未遂的行为,虽无法达到既遂状态并受到与之相应的刑事惩罚,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应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在量刑环节上,可以参照既遂犯的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主要是因为犯罪未遂相较于犯罪既遂而言,其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但仍然具备一定的违法性及可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指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因外部阻碍或个人意志外原因未达目的。此类行为虽未既遂,但仍负刑责,但量刑时可据其社会危害较轻,参考既遂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违法性与可罚性并存。 二、犯罪未遂是什么又有哪些情形 所谓犯罪未遂,主要是指行为者已经踏上了罪恶的脚步,然而因非其个人意志所能控制之原因,导致犯罪行为未能成功完成的状况。 在此基础之上,犯罪未遂可以细分为两个方面: 一种是执行终结性未遂以及未执行终结性未遂。 前者特指行为者在犯罪行为执行过程中已结束全部实行阶段,然而却因为外部原因使犯罪未能如愿以偿; 而后者则指向于行为者在行为进行过程当中,由于外界不可控客观因素的介入,使得行为者无法或者不敢继续执行刑法,最终导致犯罪未达成目的。 另一种分类方式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即根据犯罪行为发生时刻的主客观条件,犯罪原本有可能成功实施,但因行为者自身意志力之外的外部因素影响,未能实现该犯罪计划; 而不能犯未遂则是因为行为者主观认知上的错误,或者行为手段选择不当,或者指向对象不准确等诸多原因,使得犯罪缺乏成功实施的客观物理可能性。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未遂是犯罪构成吗 犯罪未遂乃为犯罪构成要素之一种形态表现。至涉及犯罪构成时须涵盖四大要件,即犯罪行为实施者之身份地位和资格条件、犯罪活动背后的主观过错和动机因素、被侵犯的具体对象或法益以及犯罪的客观行为样态。此等犯罪未遂所特指者,乃是行为人已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然而却因自身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形。从犯罪构成之观点予以审视,该犯罪未遂实已满足其基本要件。首先,犯罪行为实施者符合法定的身份地位和资格条件;其次,犯罪活动背后存在明确的主观过错和动机因素;再次,被侵犯的具体对象或法益受到实质性的威胁;最后,犯罪行为实施者已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然而,鉴于其未能达成预期目的,故在量刑上往往会参照既遂犯的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上所述,犯罪未遂无疑是犯罪构成中一种独特且重要的形态表现。 犯罪未遂指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因外部阻碍或个人意志外原因未达目的。此类行为虽未既遂,但仍负刑责,但量刑时可据其社会危害较轻,参考既遂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违法性与可罚性并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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