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返还是否都有比例 |
分类 | 婚姻家庭-彩礼 |
解答 |
一、彩礼返还是否都有比例 彩礼返还都有比例,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彩礼返还是全部吗 即便特定情形下存在返还彩礼的法定义务,但这绝不代表赠予者将全额获得返还。 在由人民法院裁决的过程中,对于返还数额的确立往往需要依据诸多因素考量。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当事人共同生活的时长以及期间的情感纠葛; 其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育有后代; 再次是家庭财产的实际耗用以及合理运用方式; 然后再对比平等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实力水平; 最后综合考虑赠予彩礼的金额规模以及各自在此事件中的过失程度,通过斟酌分析后,从而最终审慎地确定返还的比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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