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取保候审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看守所取保候审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看守所中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侧重于评定罪犯以及被告人是否满足特定的标准和要求。 在一般的情况下,若罪犯或被告人可能需接受管制、拘役或是单独立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或者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惩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再或者是由于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日常生活,女性处于孕期或者正值哺乳期等情况,同样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危及公共安全; 以及在终审判决执行前已经完成的羁押期,但是待处理的案件仍然未有结论,并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均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取此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看守所取保候审需要多少钱 关于取保候审这一名词,它是指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诸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程序时,依据现行法规对于已经接受刑事追责且尚未受到刑事逮捕的人士,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相关调查、起诉以及审判,依法要求其提交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同时签发相关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听候传讯。 其中,保证金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千元人民币的起点额。 此外,还需要综合分析调查对象、被告的社会危险程度、案件的具体情节与性质、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程度、调查对象和被告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个因素,最终才能确定保证金具体的金额。《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看守所取保候审要多少钱一天 取保候审并无按照天数收取费用之说。对于取保候审所需缴纳的保证金数额,则是由相关权力机关根据涉案人员的犯罪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影响力以及其可能面临的刑罚轻重、个人财产状况以及涉案人员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作出最终决策。而保证金的最低起点金额设为人民币1000元整。最终数额则需综合保障刑事诉讼过程正常运行、涉案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事例具体情节及性质、可能判处的刑罚宽严、涉案人员的财产状况以及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多项因素来合理制定。如在此期间,涉案人员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任何违规行为,那么在取保候审期结束后,保证金将全额退还给当事人。 看守所取保候审规定侧重于评定罪犯等是否满足标准。一般情况,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或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不威胁公共安全,或因重病、孕期哺乳期不威胁公共安全,或终审判决前羁押期满案件未结需取保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取该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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