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有哪些种类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有哪些种类 在涉及到工程建造业务时所采取的工程合同签署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方式: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共同商议并确立双方均能接受的方式来签订建设合同; 其次,通过公开招募的分方式,既能够确保国家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得以高效地落实,又有助于提升投资效益,当公开发包的结果确定之后,其中标者就会与其建设单位签署相应的施工合同。 针对一些具备重要意义且规模较大的项目,采用公开招募的手段缔结合同是较为适宜的选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招标方还是中标者,都必须在中标通知发出后的30个日历天内,依据招标公告和竞标成功者的投标书,以书面形式正式签订合同。 此外,招标方和中标者均应该遵守诚信原则,不能再另行签订任何有违合同核心精神的补充协议。 如果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中标者需要提供履约保障金的话,那么中标者也同样须根据该条款执行。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工程合同的诉讼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施工合同纠纷乃属典型的民事范畴之内的纠纷,该类纠纷的处理并非遵循追诉时效约束,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制定之诉讼时效法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涉及施工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整整三年,自从您或您所代表的权利享有人遭受权益受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这一年限超出了二十年的话,请注意,我国人民法院将无法对您的请求给予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有关保护民法权益的请求时,其诉讼时效的期间通常定为三年。 然而,此种时效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如有特殊情况,则依法另行规定。 而诉讼时效的期限,则是从权利享有者知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损害及义务承担者之日开始算起。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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