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有借款官司是否能注销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有借款官司是否能注销 企业在实施清算阶段,其持续运作状态应受到限制,绝对禁止开展一切与清算无关之商业活动。 同时,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净资产在根据相关法规尚未圆满偿还全部待清偿债务之际,任何股东都无权获取或分配任何剩余财产。 据此,假设企业存在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借款纠纷案件,意味着负债总额尚未得以全额清偿,则在这一前提下,企业是无法启动注销流程的。 唯有在彻底偿还完所有债务之后,企业方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算,并依法完成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有借款合同能起诉吗 在司法实践中,启动诉讼程序必须满足以下诸多法定要件,如原告需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联性;应明确列出被告的身份信息;主张的诉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需具体且真实;同时还需遵循人民法院的受理权限和管辖规定。若以公司为原告主体,其与借款合同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并且能够充分满足以上各项法定要件,则该公司完全有权根据借款合同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企业清算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应当立即终止所有不属于清算范围内的商业行为,以此来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假如在清算期间还存在尚未解决的负债问题,例如贷款纠纷等情况时,企业绝对不能够开始执行注销程序。故此,企业必须要在全额偿还所有债务之后,才能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算工作,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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