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扣押
分类
解答

一、概念分析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把被执行人的财产移至另外的场所加以扣留,不准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和处分。与查封不同,扣押以容易移动的物品为对象,因而仅适用于动产,并经常适用于价值较高的物品,包括船舶、航空器和其他特殊物品如黄金、文物、珠宝等在内;同时,扣押要易地进行;再有,被扣押的财产只能由人民法院自行保管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被执行人则不能占有和使用。当然,对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也不得使用。至于所需的保管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 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一十六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扣押相关词条

  • 查封

    对财产等检查以后,就地封闭,禁止动用。

  • 冻结

    指账户、资金等被有关部门控制,不能自由动用、流动。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 民事执行措施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