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了钱不还还说没借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朋友借了钱不还还说没借怎么办 若您的友人未能按时偿还所借款项并拒不承认借款行为的存在,那么您便有权利寻求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请求法庭责令其履行相关还款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尽可能地提供有力的证据以证实借款事实的真实性,例如借据、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见证人的证词等等。 倘若经过法庭审理后判定对方确实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然而对方却依然拒绝履行,此时您有权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若对方仍坚持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那么可能就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法律措施,比如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手段,以便促使对方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朋友借了钱不还要不 倘若友人欠债未予清偿,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清偿尚未结清的债务。假如债务人依然拒绝履行偿付责任,债权人得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准则,向债务人追究其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采取补救措施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甚至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然而,当债权人寻求司法机关对其民事权益进行保护之际,务必关注诉讼时效的相关事宜。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义务人应负债务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因此,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积极采取行动,向债务人追索债务,并在必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的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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