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属于哪种纠纷案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债不还属于哪种纠纷案件 关于欠债未偿清的情况,这属于债权债务纠纷的范畴。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债权系指由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行为所引发之权利,债权方得以要求义务方履行某种特定之行为,或禁止其进行某类特定之行为。 若债务人未履行应尽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可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裁决,责令债务人立即偿还本息。 如债务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亦可依照该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可能涉及到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欠债不还属于合同纠纷吗 一般来说,欠债不还并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更多地被视为一种债权债务纠纷。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当欠款一方未能履行支付金钱债务的情况出现时,另一方有权向其提出支付请求。若债务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则可依据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强制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在处理欠债不还这类问题时,应主要依赖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方式,而非通过合同纠纷的途径加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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