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怎么才能解除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要怎么才能解除取保候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中一项强制性的安全措施,旨在维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基本合法权益以及保证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一般而言,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若经法庭查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清白之人或其行为并不构成刑事追责的要件;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被判定有罪但被处以缓期徒刑、管制、拘役或者独自适用附加刑,并且没有出现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再者,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值孕期或哺乳期,同样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他们需要向原决定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 原决定机构将对该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并最终做出是否同意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一旦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原决定机构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当事人。 总的来说,解除取保候审必须符合以上四个条件之一,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原决定机构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要怎么才能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系一项严厉的法律强制措施,旨在适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占性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又或是虽然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然而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并不至于引发严重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在取保候审的申请过程中,通常须由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告人自身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们、直属亲属以及辩护律师向本案的执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中一项强制性的安全措施,旨在维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基本合法权益以及保证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一般而言,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若经法庭查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清白之人或其行为并不构成刑事追责的要件; 其次,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被判定有罪但被处以缓期徒刑、管制、拘役或者独自适用附加刑,并且没有出现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再者,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值孕期或哺乳期,同样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他们需要向原决定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 原决定机构将对该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并最终做出是否同意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一旦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原决定机构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当事人。 总的来说,解除取保候审必须符合以上四个条件之一,并按照法定程序向原决定机构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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