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哪些情况的时候返还彩礼 |
分类 | 婚姻家庭-彩礼 |
解答 |
一、出现哪些情况的时候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出现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若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合同便可依法解除: 首先,如因遭遇无法预知和控制的事件——即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即可在此情况下解除合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不可抗力均能成为解除合同之理由,唯有当不可抗力对合同目的实现产生根本性影响时,方可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其次,与主要债务履约问题紧密相关的情况亦存在两种可能: 第一种便是预期违约,具体体现为在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之时,当事人中有一方已通过言行表达出未来将拒绝履行主要义务的意向,或是已经通过自身行为证实了这一点。 另一种则与迟延履行有关,即当一方的履行期限严重延误,经过适当催促后,在理性期限内仍旧未能履行主要债务。 再者,如果出现当事人一方违背合同目的,或者因为其延迟履行债务乃至其他违约行为,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最后,如属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决定解除合同,但务必要提前通知对方,并给予合适的时间进行处理。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始终应尊重契约精神,秉承合作共赢原则,期望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而非轻易采取单方面行动。 当然,假如在不属于任何一方责任的情况下,因形势变动致使继续执行原合同显失公正,当事人同样有权利提出解除合同,但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需要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若无法成功化解争议,方能启动相关程序寻求司法或仲裁机构的裁决。 需要强调的是,哪怕在上述情况全部满足之际,当事人并无法定的自动解除权,只有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生效之后,才能正式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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