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缓刑能当法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受贿罪的犯罪分子在被判处缓刑后的期限内,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担任法人职务的。
这主要源于受贿罪作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其犯罪者在缓刑期间,其行为以及所享有的权利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缓刑制度的实施,意味着尽管原判刑罚暂时不会予以执行,但是犯罪分子仍然处在刑罚执行期之内。 正因如此,在缓刑期间,由于原判刑罚并未完全执行完毕,所以犯罪分子往往无法胜任法人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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