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劳动仲裁后员工可以立即离开单位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提起劳动仲裁后员工可以立即离开单位吗 在众多情况下,我们都需要依据个案化的情况去判断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后,能否立即然脱离原来效劳的雇佣机构。在其中,如果劳动者是因为雇主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行为,例如未能按照法律规范履行支付劳动者薪资报酬、劳动保护措施等等原因而发起仲裁的话,假若此类事件已足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下去,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利立即离开原工作岗位。然而,如果劳动者并无充足的合法理由来支持其离职决定,这很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提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否也有限制 当涉及到涉及到劳动仲裁方面的纠纷时,我们需要关注到其中存在着时间上的限制。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提交仲裁申请的时效性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是在一个年度以内,从当事人知晓或是认为自己应知其权益可能遭受侵害的日期开始算起。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争议中,作为劳动者方的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并不受上述条款中所提到的仲裁时效性的约束和限制;然而,若出现劳动关系的终结状况,则相关人员必须在劳动关系解除一年后方能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提起劳动仲裁的期限规定是多少 关于劳动仲裁时效性问题,须知现行规定为一年期限,此期限以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益受到侵犯之日作为起点进行计算。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在劳动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因拖欠劳资报酬纠纷引发的争议问题上,劳动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时,将不会受到一年仲裁实效期的严格约束。但需特别强调的是,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则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关仲裁申请。值得关注的是,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存在其他合理理由,致使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中申请仲裁,那么仲裁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一旦中断时效的原因得以解决,仲裁时效将会继续进行计算。综合来看,劳动者务必妥善把握法定有效时间,尽早主张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延迟申诉导致无法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 在多数情况下,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能立即离职。若因雇主严重违法,如未支付薪资、未提供劳动保护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劳动者有权立即离职。但若无合法理由,则可能违反合同或公司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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