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别人抢劫是犯什么法律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教唆他人实施抢劫行为,将导致该人构成抢劫罪的首要分子或共谋犯——即所谓的“教唆犯”。
在法律语境中,“教唆犯”是指通过劝告、利益诱惑、暗示、煽动、贿赂、恐吓等手段,将自身的犯罪意图灌输至原本并无犯罪意图的个体身上,使之按照教唆者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活动。 教唆他人实施抢劫行为,无疑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径。 尽管教唆者本人并未直接参与抢劫行为的实施,然而其教唆行为对于抢劫犯罪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教唆犯的惩处往往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来确定其应受的罪名和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