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在进行取保候审期间内,普遍来说,用人单位并不得随意终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因为,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特殊阶段的刑事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作为刑事判决的最终定论。也即,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的员工仍然有可能通过举证证明自身无罪或经法院审理后被判定接受非刑事处罚。因此,若用人单位仅以员工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为由,便贸然决定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那么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缺乏法律依据以及合理性支持的。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员工确实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法定的、足以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8.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取保候审期间,雇主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因取保候审非终局判决,员工或能证明无罪或受非刑处。仅因此阶段解雇无依据,需雇主举证员工严重违规至合同解除标准,否则行为不合理且不合法。 二、取保候审金应该如何退 关于退回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当解除取保候审制度时,公安机关必须将收取的保证金悉数退还至犯罪嫌疑人; 其次,监狱收到决定退还保证金的申请之后,需要经过专门审核,并在经过市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正式同意后,方可签发退还保证金的正式决定书; 第三,当公安机关决定要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监禁时,同步通知银行将保证金全额退还至犯罪嫌疑人手中,且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此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亲手签署姓名; 最后,被取保候审的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可依据退还保证金的决定书前往银行领取到返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收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收取方式与标准,往往需要通过全面考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事件的性质及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估。而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则由负责决定的机关依据上述各项因素进行合理确定,其起始额度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整。此外,保证金应当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进行统一收取并进行妥善管理。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一次性地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中。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便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间,雇主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因取保候审非终局判决,员工或能证明无罪或受非刑处。仅因此阶段解雇无依据,需雇主举证员工严重违规至合同解除标准,否则行为不合理且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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