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怎样快速办理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怎样快速办理离婚

(1)提交申请若在离婚问题上,夫妇双方均有意愿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则需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应的证明资料前往拥有管辖权限的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申请。

在婚姻登记机构的服务窗口,申请人需要如实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办理离婚手续。

(2)受理申请针对来访者提交的资料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婚姻登记机构将进行初步审核。

如审核无异议,将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给申请人;

如发现申请条件不符,则不予受理,同时会提供《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供申请人查阅。

(3)冷静期设定自申请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天内(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若期间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作为期限的最后一日),若有任意一方不愿意离婚,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笔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过婚姻登记机构核实无误后,将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若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未能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若期间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作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规定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资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严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情况,将不予办理,同时会提供《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供申请人查阅。

(5)登记与发证婚姻登记机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怎样快速办离婚手续

当前,最快实现离婚的途径仍然是双方自愿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署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进行办理。

除此之外,夫妻双方在达成自愿离婚的决定时,务必填写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申请登记手续。

该离婚协议中应明确载明双方婚姻意愿消亡且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各项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性建议的意思表达。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经过一个月的程序处理,待双方渡过离婚冷静期后可再次提请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书,在此期间,以三十天作为离婚冷静期标准。

一旦冷静期结束,如夫妻二人未能在三十日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则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对于诉讼离婚而言,必须有合法的证据和材料作为支撑,法院方能依法予以受理。

此外,仅当确认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至无法挽回的境地,法院方才有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离婚宣告。

在申请过程中,当事人需准备齐备的资料以便提交给法院,例如:

离婚诉状(亦称民事起诉状),结婚证明文件(夫妻有效结婚证件),原告身份户籍信息以及户口簿等。

对于曾经因离婚纠纷进行过诉讼但未获得成功的情形,当事人还需附带上次诉讼审判结果的判决书或裁决书作为补充材料。《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怎样快速办理离婚证

离婚秉承着两大致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彼此间存在速度上的差异性。协议离婚在处理时间上相对快捷便利,只需要当事人之间就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的承担都达成共识并由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签字确认即可。随后,经过严肃郑重地亲自向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离婚申请函进行手续申请。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申请离婚登记之后,需要经历为期 30 天的冷静期,待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必须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相较之下,诉讼离婚的过程则显得较为繁琐复杂,耗时也较长。如果您希望能够尽快完成离婚手续,那么建议您优先考虑协议离婚,并且务必保证双方能够就所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1)双方自愿离婚需提交书面离婚协议和有效身份证明等至婚姻登记机构,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机构审核资料,无误则发《受理回执》,不符则发《不予受理告知书》。 (3)冷静期30天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逾期视为撤回。 (4)冷静期后30天内,双方需携带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离婚证书,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办理。 (5)符合条件者,机构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14: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