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刑罚有何不同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的刑罚有何不同 对于故意实施杀人罪行者,应依法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如果情节较为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携带武器进行抢劫并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将面临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或被罚没全部财产。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抢劫致人死亡的如何处罚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采取暴力手段或其他强制方式强行窃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处以罚金; 但若犯罪情节严重者,则应受到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 这其中包括: (1)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的行为; (2)在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公交等运输工具上实施的抢劫; (3)对位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场所内的财物进行的抢劫; (4)属于屡次抢劫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 (5)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 (6)假扮成军人、警察的身份进行抢劫的行为; (7)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 以及(8)针对军队、消防部门与社会大众生活必需品如粮食、消防器材等的抢劫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致人死亡的从犯怎么判 抢劫行为致使他人失去生命,此种情况可视为构成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之一。对于此类从犯而言,应当依法对其采取从轻、减轻或完全豁免处罚措施。在实际判刑时,需要充分考虑的因素众多,例如从犯在整个犯罪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规模、深度以及参与程度,同时也应确认他/她是否具有相应的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一般的理解是,如果从犯所发挥的作用相对微小,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然而,假如能证明其作用极其轻微,并且具备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那么有可能被判处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然而,最终的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根据事例的具体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规和条款进行精确判断和公正裁决。总的来说,法律规定不仅要求严惩罪犯,还要在处罚过程中兼顾到从犯的责任,以便达到准确地量刑,让其罪行与判处相符。 故意杀人者,法律必严惩,可判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情节较轻者,亦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抢劫致人死亡,刑罚更重,至少十年以上徒刑,甚至死刑,并须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庄严,犯罪必受制裁,维护社会公正与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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