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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里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一、村里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村庄修建住房应办理哪些手续

1.若需在宅基地上实施住宅改建工程,首要前提为持有合法有效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涉及到宅基地位于城市规划区域范畴内,则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住宅改建选址的审批申请并获取对应的《规划许可证》;反之,若超过城市规划范围,则须满足土地管理部门关于宅基地所改建房屋面积变更的审核标准后方能进行施工。

2.申请人在正式申请前应携带各项必要证件,包括身份证件、家庭户口簿、土地产权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指定的文件资料,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局或土地管理局进行审批流程的申请及办理。待获得批准后,方可动工施建。

然而,完成改建工程后,相关政府机构仍将上门审查,确认工程质量达标且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方允许凭规划许可证办理住房的所有权证明。

3.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符合危房改造一定条件的农民家庭而言,若其住房已属危楼或危房状态,申请何种形式的住宅改造皆可获相应补贴支持。具体而言,补贴金额会因各地域、各项标准、改造方法以及申请人自筹资金能力等综合因素而有所区别,逐级分类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村里建房未批先建属于违法吗

在村里建房未批先建通常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未取得审批手续擅自建房,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被责令停止建设;

2.限期拆除;

3.罚款等处罚。

如果建房行为已形成事实,且符合一定条件,如因历史原因等,可能会在补缴相关费用等情况下予以补办手续。但如果不符合补办条件,仍需承担违法责任。所以,村民在建房前务必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避免因未批先建而遭受损失。

三、村里建房后如何办理产权手续

通常情况下,在村里建房后办理产权手续需先向乡镇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建房审批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证明、规划许可证等。经审核批准后,会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登记时需提交房屋的相关资料,如竣工图纸、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等。乡镇政府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颁发房屋产权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办理。同时,要确保建房过程符合相关规划和建设要求,避免因手续不全或违规建房而导致产权无法办理或后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

乡村建房需办手续: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位于规划区内需获规划主管机构书面承诺;规划区外需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占地面积。改建者需带身份证明、户口簿、权属证明至房产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审核。重建后需现场核查,达标后凭规划许可证获新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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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