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起诉后能用车抵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钱不还起诉后能用车抵吗 若被执行人提交了充分的担保并得到申请执行人的首肯,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有权利做出暂停执行以及暂时终止执行的决定。这就表明在特殊情况下,被执行人完全有可能通过运用其资产,例如汽车等,以争取暂停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无法在暂停执行期内履行自身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有权力执行该担保财产,其中自然也包括被执行人所拥有的汽车。因此,在法律框架内,如果那些拖欠债务的被执行人有意愿并具备能力提供汽车作为担保,同时又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认可,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确实可以利用汽车来偿还债务。 然而,这一切都需要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批,而且被执行人必须严格遵守法院所设定的各项条件与期限。倘若被执行人未能如约履行自身义务,法院便有权执行担保财产,其中自然也包括被执行人的汽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欠钱不还黑名单多久消失 在借款者未能按约偿还债务且进入失信人员名单后,若仍未采取任何措施主动履行其还款义务的话,那么这一情况将永久存在,无法自动消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执行方如果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人民法院有权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首先,必须是已经全面、全额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法律义务; 其次,若双方之间能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最后,法院也可依法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然后予以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欠钱不还起诉准备什么材料才能立案 在寻求法律援助进行欠债索偿过程中,通常要求具备以下各项申请立案所需的资料:1.书面起诉书:详细明确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具体诉讼请求以及案件发生的事实与相应的理由等内容;2.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复印件等;3.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借款协议、借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能够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以及对方拖欠债务的有力证据;4.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已知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协助调取其个人身份信息;5.送达地址确认书:用以确定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 在准备妥当以上所有材料之后,应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经过严格审核,符合立案标准的,法院将会正式受理立案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提供的证据务必详尽且确凿无疑,以便提升胜诉的几率。 若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并获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暂停执行。被执行人可用如汽车等资产争取暂停执行。若未履行义务,法院可执行担保财产,包括汽车。因此,拖欠债务的被执行人可通过汽车担保偿还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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