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房产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备齐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明确房产归属。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若一方不能到场,需提交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过程中需填写申请表并支付登记费。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离婚房产判决书生效时间怎么算出来的 关于离婚房产纠纷案所产生之判决书,其有效程度始于下达日期。若参与各方均未向上层法院提起上诉,那么自该日起,案件经过15个自然天数上诉期限便可宣告结束,此类判决即告生效。 然而,若其中任何一方选择上诉,则需要待至二审做出审判裁定后才生效。 值得指出的是,若是属于一审终审性质的案件,例如采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那么判决书在送达之后将立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离婚房产判决书生效时间是多久 关于离婚房产案件的裁判文书,规定其生效日期通常为送达后的第十五个自然日起,若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此期间提出上诉,则该裁判文书自此生效。 然而,如若其中任一方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上诉,则原审判决将暂时停止生效,需待二审裁决作出后方能确定最终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法院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操作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以上所述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首先,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明确房产的归属。其次,双方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一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如果一方无法到场,可能需要提供公证委托书。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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