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减人员属被动离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裁减人员属被动离职吗 裁员待遇是被动离职吗 裁员通常等同于解雇,而辞职则属于自主决定的离职行为。 根据相关法规,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必须实施规模超过20名员工或虽未达到这一标准却占据企业总人数10%以上的裁员行动,用人单位须在30天前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详细阐述情况,并在听取了工会或员工的意见之后,将裁员计划提交给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方可执行裁员: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3)企业面临转型、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模式调整,经过变更劳动合同后,仍然需要裁员; (4)由于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裁减人员能享受失业保险吗 一般情况下,符合条件的裁减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减人员,且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后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但需注意,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一定条件限制,如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确定。 总之,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减人员有机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要满足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 三、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某员工在单位工作5年3个月,其月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该员工的经济补偿为5.5个月工资,即5.5×8000=44000元。 裁员通常被视为被动离职,与自主辞职不同。当企业出现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恶化、转型或技术创新等情形,且裁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全体员工,并在听取意见后提交裁员计划至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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