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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和雇佣伤害的赔偿区别是什么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一、工伤和雇佣伤害的赔偿区别是什么

工伤赔偿与雇佣伤害赔偿有差异。工伤源于劳动关系,依法规处理,赔偿稳定规范,项目多。雇佣伤害在雇佣关系中,赔偿灵活。工伤认定程序清晰严谨,雇佣伤害责任判定依赖证据和双方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和交通赔偿哪几项不能重复赔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在哪些项目上无法重复

在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医疗费用、护工服务费、营养补充费、交通出行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残疾用具辅助费用和墓地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并不能同时重复计算。此处需强调的是,如果劳动者所服务的用人单位已经按照政策要求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当这些劳动者因为第三方侵害而导致人身损害时,即使他们已经从第三方那里得到了相应的补偿,仍然有权利申请工伤保险金管理机构继续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首先,在工人正常上班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了意外伤害;

其次,在正常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为了做好准备或完成收尾工作而受伤;

然后,在工作期间和职场内部,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暴力或意外伤害的;

此外,遭遇职业病引发的身体损伤也是法定的工伤范畴;接着,工人在公务出差期间,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伤痕或失踪的情况也被视为工伤;

最后两种点明工伤范畴的情况则是: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在上下班过程中,因非本人主要负责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轮渡、高速列车事故导致身受重伤。

另外,任何会被法律或舍行政法规界定为应归属工伤范围的情况也都在此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工伤和交通误工可以双赔吗

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的交通事故,确实存在双倍赔偿误工损失这一可能,然而只有伤残赔偿才会被法律支持给予双重补偿,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用并不能依照此种方式获得双重赔偿。当赔偿权责任人向责任方提出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法院在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后,有可能会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赔偿和雇佣伤害赔偿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工伤主要发生在劳动关系中,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赔偿往往较为稳定和规范,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而雇佣伤害通常出现在雇佣关系里,赔偿范围和标准可能根据双方约定和具体情况而定,相对灵活性较大。而且,工伤认定程序较为明确和严格,雇佣伤害的责任认定则更依赖具体的证据和双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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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