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不让走,老板不给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辞职不让走,老板不给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在与雇主友好沟通希望离职及工资调整未果时,您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关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机构将依法介入,确保雇主履行义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法律上,雇主无权强迫员工留下且拒付薪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辞职单位扣工资不发怎么办 在此种状况之下,若用人单位以各种缘由克扣、拒付劳动者薪资,实属违法之举。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指出此种行为所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请求其尽快支付应得的薪资报酬。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诉讼程序。通常而言,只要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正规的辞职流程完成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便无权以此为由扣留或拖欠您的薪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三、辞职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一般而言,在离职之际,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薪资予以扣除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若有劳动者未事先告知所在企业其离职决定,从而对企业带来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企业能够证实损失的确切性质和数额的话,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企业有权向劳动者提出赔偿要求,但是不得以此为由直接从劳动者的薪资中进行扣除。反之,如果劳动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既定的离职流程办理手续,那么用人单位则无权擅自扣除其薪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种情况下,您首先可以与老板进行友好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离职意愿和对工资的诉求。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督促老板依法行事。劳动仲裁则会对您和老板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通常来说,老板没有权利强行留住您并且不发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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